交通部觀光署為提供旅宿業政策參考及協助輔導依據,擬自115年起新增營運報表之「平假日房價統計資料」填報欄位及調整民宿填報頻率,說明如下:
(一)增加「平假日房價統計資料」填報欄位: 1.新增「平、假日之客房總收入即售出客房數」之四項欄位,以分別統計平假日房價資料,並僅供內部參考使用。 2.平假日定義:平日指每週週日至週四,及連續假期最後一日;假日指每周周五至週六、連續假期及其前一日。
(二)民宿按季填報營運報表:為配合補助活動,115年填報營運報表頻率由「每半年」改為「每季」(如115年第一季營運報表於115年4月底前填報完竣)。
(三)資料封存:旅宿網後台系統將於填報期限後8日自動封存統計資料,同步關閉南投縣政府及旅宿業者資料修正權限,並以該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及新聞稿發布。
另,為完備旅宿業統計資料品質,請業者配合填報營運報表,南投縣政府將例行檢視縣轄旅宿業統計資料有無異常資料,如平均房價高於備查房價、員工人數異常等統計資料顯示不合理之情形。